第41章 第 41 章
餐厅里, 周琳妮和林金涛热情地和韩霁山聊天,林筝喝着果汁一言不发。
尽管眼前的男人看上去很好,沉稳, 寡言,面对长辈依旧保持着恰如其分的礼貌。
可心里却浮动出不安。
这种不安在回忆起两人早上见面的种种后,达到顶峰。
韩霁山出现的原因很简单——计划有变, 提前过来办事, 只是进酒店时看到周琳妮和林金涛的身影,预感他在这里,于是过来敲门。
似乎很合理。
可开门后看着他的样子,哪怕很久不见,也不该是那样紧张、害怕, 甚至是痛苦啊……
在韩霁山视角,看到应该在海南的男朋友出现在这里,顶多是生气和惊讶才对!
他当时也沉浸在骤然相见的惊喜中, 没能第一时间发现不对。
再者说, 出差的话, 就这么一个人过来吗?
越想越觉得有问题!
林筝坐不住了,找了个借口去洗手间, 探头望餐厅瞥一眼,三人正有说有笑。
他拿出手机, 拨给了王秘书。
“你好, 请问你是……”
“我是林筝, 现在在泰国。”
那边一顿, 很快笑道:“韩总在你那边吗?”
“啊?你怎么知道?”
“韩总最近要在那边办些事情, 你给我打电话, 我就猜了猜……是有什么事吗?”
林筝皱眉:“他真的是来出差的?”
“当然, 本来我也要跟去,但邵京正好有事需要我处理,韩总比较急,直接走了。这也没办法。”
“……”他挠挠头,不死心地继续问,“王秘书,那个……他生日什么时候啊?”
“嗯……稍等,”那边似乎在忙着什么,没一会儿回道,“是两天后,韩总实际生日比证件上要早一个月,幸好你问了我。”
“……”
挂了电话,林筝望着手机出神。
餐桌那边,已经回复王秘书询问消息的韩霁山将手机完全收了起来,跟林筝爸妈说了声,起身也朝洗手间走去。
林筝看他过来,连忙开始洗手。
洗完往回缩,却被对方捏住,拿纸擦干:“明天去潜水?”
“嗯……”心慌意乱的,“你呢?明天是不是要去工……”
“不久前取消了,负责人项目出了问题。”
“……是个坏消息,但好消息是我们可以趁机在这里休息几天。”林筝挤出一个笑,看向他,“我是不是应该这样说比较好?”
对方眼眸微闪。
林筝叹了口气,伸手抱了他一下:“算了,晚上回去我们再好好说。”
……
回岛上的酒店前,林筝都有些心不在焉。
韩霁山的房间就在对门,可对方显然没有进去的打算。
爸妈回房后,林筝直接把门关上,去扒行李箱。
韩霁山过去试图帮他:“找什么?”
林筝瞄他一眼,抿着嘴巴不说话,不一会儿,从行李箱里拿出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
生日礼物是来泰国之前准备的。
林筝自己的生日在五月底,当时韩霁山从邵京过来陪他玩了一天一夜,礼物很多,几乎把他的柜子塞满。有对方亲手缝制的新睡衣,有情侣腕表,有拼了数月的城堡,有雪人玩偶……当时别说室友,林筝都觉得太夸张,对他说:“我这是真成芭比公主了。”
“是筝筝公主。”韩霁山认真纠正。
因此……送韩霁山什么礼物,让他伤了好久的脑筋。
出门在外,自然不能带多或沉的东西,因为是惊喜,最好也要小巧些。
想到最后,便想起了宝石。
周琳妮这些年爱上了珠宝,林筝去年看到买得起又很漂亮的宝石就买下当礼物送过妈妈,还陪着准备送礼物的爸爸去挑选过几次别的,周琳妮有时候选择做成戒指,有时候是项链。
……
明亮的房间里,林筝把盒子递给他:“反正两天后的生日也不是真的,那就没必要再让你等两天了。”
韩霁山僵住:“你知道了?”
“先打开看看。”声音很轻。
对方只看着他。
“不要的话……”
“要!”嗓音徒然一抖,立马打开盒子,接着,那双本就黑沉的眸子一瞬变得深不见底。
林筝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没错,躺在里面的是一颗形状奇怪的红宝石。
红宝石镶嵌在一块崭新的银牌上。
银牌和宝石全部模拟着人类心脏的模样。
韩霁山垂眼看着。
林筝替他取出来,另一只手将男人藏在衬衫衣襟后的项链两下取出来。
韩霁山倏地抬头,有些无措。
摘下那半张狗牌,林筝将那颗“心脏”挂了上面。
好像真的换上了一颗心脏,僵住胸膛都剧烈起伏了一下。
“当年把灰灰的狗牌给你,是一场意外。”林筝将那半张狗牌抓在手心,垂下毛茸茸的睫毛,无力地笑了,“现在不是了,我也愿意把心放在你这里,就算易碎,我也不怕。”
四周寂静起来。
“……心?”终于出声,那个在别人口中雷厉风行、聪明绝顶的男人竟傻了一样,几次要笑,又绷住唇角。
——愿意把心放在他这里。
不是凑合,不是稀里糊涂的将错就错,也不是别无选择,更不是不得已的逼迫……
“所以,以后的任何时候,你应该相信我,”林筝像是终于没力气了,一屁股坐在地毯上,双手抱膝看着他,“我怎么会随随便便就丢下狗狗?你是不是吓到了?我回想起来,也吓了一跳。”
“……”
正中央的灯光忽然被人影挡住,林筝还没抬头,便被高大的男人虎豹般扑住,随即紧紧抱着。
用了所有力气……
他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抬起眼,结果都没看清眼前男人的状态,嘴巴先被咬了下。
韩霁山咬得很轻,像是怕咬伤他,克制得唇间颤了数次,先咬上唇,又轻轻咬下唇,在林筝即将出声时,再也不忍耐地闯进齿关,气息急促地攻城掠地……
脸庞、嘴巴、脖颈全部被男人充满攻击性的热气所笼罩。
呼吸声在耳里被放大无数倍。
有一瞬,林筝觉得自己简直像是被人形绳索绑住,骨骼细微扭动都快要做不到。
……感觉要疯了。
林筝起初还这样想,可没多久,也跟败下阵来。
“没事的……狗狗别怕,”想安慰人,忽然也跟着很委屈,“抱抱。”
明明被抱着,却让人抱抱。
男人沉郁的眼瞳露出裂痕,那股疯劲儿就这么褪去,小心把人抱了起来,抱到沙发上,圈在怀里,就像是抱着一个洋娃娃,从头到脚都将人拢在怀里。
“对不起筝筝,咬疼了么?”
问得很小心。
林筝没回答他,只是抬头在他唇上也咬了一下,随后就像是没了骨头,窝在他怀里不动了。
紧紧抱在一起,蹭一蹭,亲一亲,要这样永远不分开似的。
“筝筝。”
“嗯。”
“来之前,我在飞机上做了一个梦。”
“噩梦?”
“不是,”韩霁山低笑了声,语气变得平缓,“见到你的梦。”
很多时候梦是没什么道理的,只是当时他神经高度紧张,梦境也变得乱七八糟,令人窒息。
梦里,他终于找到了林筝,对方却以为他是来抓自己的,情急下为了逃脱,随手拿塑料蒙住了他的头。
他想挣扎,却看到林筝害怕得哭了。
在那一刹,梦境里的韩霁山全身乏力,再也无法动弹。
“第一次听你提做梦,梦里发生什么了?”林筝很好奇。
“我找到了你,你哭了。”韩霁山低声说。
“怎么会?”林筝咕哝一声,又在他怀里晃晃,戳他,“那你呢?”
韩霁山被他戳得耳垂发红,回过神,只低笑着说:
“我也很好,因为哄好公主了。”
……
最后一天,林筝一家三口与新加入的韩霁山在清迈结束泰国游,飞回雩城。
周琳妮打着哈欠说:“出去玩也挺累的。”
林筝心里附和:千方百计在爸妈眼皮子底下亲嘴也更累!
疯玩七八天,林金涛也有了疲态。
韩霁山倒像是其中最轻松的一个,来之前的疲惫一扫而空,还时不时抬手摸一下胸膛偏上的位置。
周琳妮还以为他胸闷,问了几次,林筝听得尴尬,到了位置坐下后,直接把那只手拽下来牵住,开他玩笑:“别摸了,小心被人当成什么稀世珍宝,等会儿给你顺了去!”
“不会!”这样说着,却正襟危坐起来,小孩子一样,竟又往宝石上护了下。
林筝忍住笑,叹了口气便把头靠在他肩膀上。
脑袋挨上去,韩霁山侧首看他。
林筝已经闭上眼睛,藏在下面的手与他十指相扣,不久后,梦呓一样地说:“回家了。”
……
林蓝比他们先回国一天。
回到雩城的第二天,林筝直接去了姑妈的公司。
对方对他的到来似乎早有预料,从会议室出来,四目相撞,一句都没问,径直带他进办公室。
门一关上,林筝开口问:“为什么骗我?”
对方接水的动作僵住,慢慢看向他:“韩霁山都告诉你了?”
“他要是说了,我就不会用刚刚那句话诈姑妈了。”
林蓝傻了眼。
“姑妈,为什么要骗我?”
沉默许久,林蓝放下水杯,坐下:“不试试,怎么会放心呢?姑妈是骗了你……可不那么做,你会配合我吗?”
沉默。
林蓝说完也立马意识到自己那句话很不应该,正要再说,林筝突然开口。
“会,”他一步步走向林蓝,眼里已经浮出泪光,“我会在答应你的当天就和他私下商量好,让他和我一起配合姑妈的这场戏。到时候姑妈会放心,他也完全不会害怕,而我始终不会被骗……姑妈,其实你们想要看到我什么样子,我都会做好的,我一直很擅长这个。”
林蓝早已震骇地抬头望他。
青年那双澄明的眸子,在水光里氤氲着凛冽的气息。
“……小筝。”
“家里还有事,我先走了。”
“对不起!”倏地起身,林蓝第一次在侄子面前露出无措来,“小筝,不要哭……”
她似乎还想要说些什么,可双唇几度开合,好像有千言万语,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姑妈,”林筝的身影静默许久,回头看她,“韩大哥会在你的考验里害怕……害怕成那样,是因为他知道只要我对一件事下了决心,谁也左右不了我的决定……”
“你的担心,是因为你觉得我处于弱势,只要未来和他的关系出现变动,受伤的一定是我。”长睫掀起,那张难过无比的脸看着姑妈后面的夕阳,像是看着过去的自己,眼神倏然在霞光下变得欣慰,“可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低于任何人。”
当年和韩洺成为朋友,是真的兴趣相投吗?
那些时光,全部变得模糊,他不记得了,但一直记得韩洺转学来找他的那天,班里很多同学议论纷纷。
“那是韩氏集团老总的儿子诶!”
“他怎么来找林筝啊?”
“不会是朋友吧?”
“想多了啦,那种人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老爸捐了楼把儿子送来混日子而已……林筝怎么可能和他是朋友?去给那富二代当绿叶陪衬吗?”
“差距太大,也会被看不起的吧?”
……
那天放学,韩洺来找他一起打球。
本想拒绝,对方似乎看出来,忙道:“不要那么冷漠好不好?明明在橙骏县你还很热情的!怎么能两幅面孔?”
那天夕阳红得刺眼,教室里的少年恍然看向他,然后慢慢笑了:“是哦。”
思绪回转,落地窗被大片红色夕阳笼罩,林筝转身离开,他从高楼里快步走出来,手机一震,来了一条消息。
【韩霁山:我爱你。】
呆呆地眨了下眼睛,继续往上翻。
新消息的上一条,是他来这边的路上无聊,随手发过去的一句话。
【林筝:你没事干的时候,爱做什么啊?】
然后往下,是韩霁山回复地三个字。
——我爱你,每时每刻。
他许久才回神,关了手机,走进熙熙攘攘的人群,抬起头,缓缓笑起来。
年少时光最爱热闹,那时的林筝和现在一样,喜欢交朋友,隐去身份的韩洺和有着那样身份的韩洺,对他而言本就没什么不同。交到好朋友了就一直玩下去,交错了就绝交,幼儿园就知道并坚持的法则。
很多事重来一次就会改变吗?
如果回到过去,他想他还是会自由自在地踢球,哪怕球场有韩洺。
可若重来一次,他再也不会收下那束花。
表哥高考那年毅然决然报了爸妈反对的专业,他当时说:“人生很短,不该敷衍。”
可他现在才明白这句话。
如果一切重来,如果一切真的能重来……
他会在韩霁山第一次来R大那天,就按照心里的小恶魔所说冲出去。
那年的那天,男人在零下十几度的窗外一动不动地悄悄盯着他看,下颌被围巾遮住,黑沉的眼睛蛇一样危险,却在他支着下巴漾起笑容时红了脸。
那天,他就该出去揪住男人,一股脑说出那些埋在心间的顽劣话语:“为什么要一直看我?谁允许你看我?!你是韩洺的大哥吧?可惜我不喜欢他,你们韩家我根本看不上!高考结束后我就已经远离他了!不准调查我!也不准盯着我了!”
或许还会说别的。
但绝不是像记忆里那样,漠然翻开书,完全无视那道小心翼翼的视线。
又在日后,愤怒地故意淡忘。
路上霞光万丈。
林筝随着拥挤的人群走进地铁站,不经意间瞥到墙上贴了新的广告语。
【我希望跨越时光,马上就见到你。】
他停下脚步,仰头。
发了很久的呆,眼前的广告语逐渐变得模糊。
人来人往,路过的一位女生扭头看他,随即凑近询问:“你……你怎么了?是需要帮助吗?”
“谢谢,没事,我只是……我只是……”
青年湿润的眼睫完全卷翘起,这年这天,二十二岁的林筝盯着广告牌上绚烂的光,低低笑道:
“太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