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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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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没几天, 孟听雨接到了赵铃秘书打来的电话,跟她确定好了时间地点, 孟听雨便约上李虹君准备去参加馨铃公司的年会了。

她好像也没有太多时间去伤感什么, 严格来说,她并没有什么大事要去操心,但生活中琐碎小事太多, 多到她在收到盛韬消息时,也只能沉默良久后回复一句“一路平安, 祝叔叔早日恢复健康”。

盛韬的心思,她不是不知道。

他明明不舍,却还是装作坦然大方的样子, 不过是希望她记住的都是他好的一面,甚至于他留下相机这一举动背后的意思是什么, 她也知道。

盛韬现在是很喜欢她的, 可是也有一句话叫做物是人非。盛韬会不会回来, 谁也不知道,他回来后对她还有没有感情, 谁也不知道, 真到了那个时候她身边说不定也有人了, 一切都是未知数。

她没办法给盛韬什么承诺, 同样,现在盛韬给她的承诺, 她会听进去,但她不会太当真。

那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记得许下承诺时的心情就好。

这一段感情, 她无法用“失败”作为结尾。因为她跟盛韬没有发生过争吵, 两人对彼此的感觉停留在最恰当最浓烈时分开,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大概是无疾而终。

李虹君知道她分手,很贴心的没提起盛韬。年会是晚上七点准时开始,她们下午都没课,孟听雨带着李虹君在外面理发店洗了个头,特意让理发师给吹了很好看也很适合她们这个年龄的发型。

孟听雨现在更适合直发。

李虹君的脸型则适合发尾内卷。

从理发店出来,两人又跟赶场子一样来了家美容店。李虹君简直叹为观止,她觉得为了这次年会买一套新衣服已经是她想象到的极限了,然而,孟听雨又是带着她洗头做造型,又是带她来……化妆??

接下来李虹君也傻眼了。

她听孟听雨跟店员姐姐交流化妆心得,感觉自己是在听天书的傻子。

临走前,两个店员姐姐都掏出手机要加孟听雨好友,大概是一见如故。

从店里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孟听雨重生以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习惯了坐公交挤地铁,这一次她没吝啬,打了个车带着李虹君去了君庭酒店。

馨铃公司的年会就在这里的宴会厅举办。

酒店的宴会厅都有好几个,馨铃订的是最大的那个,可容纳几百人。

孟听雨跟李虹君只是学生,并不起眼,宴会厅特别热闹,在行政人员的带领之下,两人入座,赵铃的秘书将她们两个人安排在了设计部这几桌上。

设计部除了两个领导,其他员工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没一会儿她们就打成一片。

跟孟听雨对接的同事叫刘琪,刘琪之前都是跟孟听雨在手机上联系,这是两人头一回见面,刘琪惊叹不已,“苏秘没说你是大美女啊!怎么办,我还说给你介绍男朋友,好糗!”

孟听雨抿唇笑,“谢谢你,不过我暂时还不想谈恋爱。”

此话一出,另一个同部门的年轻男人目光炯炯地盯着她,很大胆地询问,“所以,孟小姐现在没有男朋友?”

桌上其他人看了过来,露出意味深长的神情。

孟听雨抬手,将头发捋在耳后,浅浅一笑,“没有,不过暂时还不需要前辈们给我介绍男朋友,太忙了,没空谈。”

年轻男人却好似不在乎她的婉拒,“那以后我们部门活动,孟小姐有空也一起来玩,我们也可以交流一下设计心得。”

馨铃公司基本上都是年轻员工居多,孟听雨也关注过他们这两年的服装风格,看得出来高层领导想要改革,前几年馨铃更像是代加工厂,这两年她们聘请了很多年轻员工,就是想为公司注入新鲜血液,打造自己的服装品牌。

知道这件事后,孟听雨也终于理解为什么赵铃会跟她签合同了。

赵铃现在是不想放弃任何打造品牌的机会,听刘琪说,她跟另一个大老板是痛下决心,花了很高的工资从别的公司挖到了设计人才。那么,赵铃看上了她一点点点小小的创意要签一份合同,就一点儿都不奇怪了。

不过了解越多,孟听雨反而越镇定。

她可以赚点小钱,但要想走这条路,很难很难。

正在孟听雨思索未来时,有人来了她身边,主动跟她打了招呼。

扭头一看,是一个年轻短发女人,整个人看起来很干练。

“孟小姐是吧?”女人笑意盈盈地跟她碰了一杯,“我去年也来参加过年会,看到了很多生面孔,有点好奇,问了苏秘,苏秘说你还是学生呢。”

孟听雨没敢在这样的场合喝酒,杯子里也是柳丁汁,但还是跟她碰杯,抿了一小口,算是回应。

“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董曼,是繁锦社人物周刊副主编,嗯……你也可以叫我mandy。”

孟听雨对这样的交际也算是游刃有余,她曾经陪着徐朝宗出席了很多应酬聚会,她也因为工作跟很多人打过交道,此刻也不会露怯。

跟董曼聊过几个回合后,董曼终于说明了来意,“孟小姐,我刚听苏秘说你是燕大的学生,还是新传专业的,既然你想找兼职的话,不如来找我。”

孟听雨闻言微微一顿。

其实以后要走什么样的路,她只有个大致的思路。

像前世他们同学中,有一毕业就去考公的,也有去电视台的,她当时选择的是去电视台,从实习到转正,再从转正到升职,这条路看着很光鲜,但如今回忆起来已经是身心俱疲,现在既然重生了,是不是该走一条她之前从未走过的路呢?

繁锦社现在比起独占鳌头的那几家纸媒,在知名度上,的确稍微逊色一些,但由于社长跟总主编的犀利眼光,后来也是风生水起。

“孟小姐?”董曼见孟听雨没接话,又叫了她一声,微微一笑,“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

孟听雨当然欣然应允,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

李虹君在年会上也有意外的收获,她也加了几个法务部员工的联系方式,一脸雀跃。

董曼在知道李虹君是法学院的学生后,又很积极地跟她交换了电话号码,她还眨了眨眼,自我调侃,“说不定以后还要请李律帮我打官司的。”

*

年会结束时刚好九点半。

其他部门都有自己的活动,孟听雨跟李虹君也都婉拒了邀约。李虹君听他们说要去酒吧就连忙摆手,她连KTV都很少去,更别说去这样闹腾的场所,孟听雨则是有任务在身。

姑妈跟姑父开的店生意蒸蒸日上,竟然有津市人想要来加盟,夫妻俩也不太了解这一块,怕被人坑,特地跑去津市出差。

两人都不放心章一鸣一个人在家,索性就把孩子丢到哥嫂那边去了。

孟听雨今天上午就收到了章一鸣发来的消息,他非要她去接他。姐弟俩感情很好,以前还常在一块儿玩,自从孟听雨上大学住校后,一个月也就见那么两回,孟听雨直接答应了,谁知道章一鸣顺杆子往上爬,接到他后,他又嚷嚷着要去学校附近的地下美食广场吃宵夜。

看着如今还是大孩子的一鸣,孟听雨感慨却也头疼。

后来一鸣越来越像一个大人,毕业后参加工作,又谈恋爱结婚生子,但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直没变,在听说她跟徐朝宗要离婚时,家里长辈都来劝她,只有一鸣找到她,声音沙哑地问,是不是徐朝宗对不起她了。

他大有一副,如果她点头,他就要提刀去砍了徐朝宗的架势。

明明徐朝宗那时候还是他的大老板。

现在想想,她之所以能果断离婚,逃离她不想要的生活,大概就是她亲人们给的勇气了。

孟听雨虽然很想打章一鸣,但想起过往的种种,还是无奈地点头答应了。

姐弟俩来到地下美食广场。

这一片有好几所高中,到了放学这个点,根本就不愁生意。

章一鸣坐在炸串摊眼巴巴地望着,孟听雨实在没什么胃口,起身,拿起钱包瞥了他一眼,“你在这等着,我去买点喝的。”

章一鸣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在炸串师傅上,闻言也只是嗯嗯嗯了几声。

太香了。

上完晚自习来这么一顿,灵魂都得到了满足。

孟听雨的母校也在这附近,明明去年冬天她还经常路过这边,但现在走在这中间,总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循着记忆找到了一家手工酸奶店。

在摊位前犹豫了一分钟之久,终于确定了自己要吃什么口味,“蓝莓酸奶吧,多少钱?”

她其实很多年没来这边的美食广场了,但也依稀记得,在她高中那三年里,对这里的蓝莓酸奶可谓是情有独钟。

她低头打开钱包要掏钱。

突然,骨指分明又干净修长的手出现在她的视野中,有人将钱放在摊位上。

还没等她回头,她听到了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

那人声音有几分低缓清冽,“我来付,老板,麻烦多放点蓝莓果酱,谢谢。”

她怔住,再抬眸时,总算看清了他的面庞。

“听雨,好久不见。”男生穿着校服,碎发清爽,身上有种少年独有的清瘦感,干净又出众。

周围人来人往,声音嘈杂,这一刻仿佛成为了电影里的背景音。

正上演着一出久别重逢的戏码。

孟听雨看着他,弯了下唇,轻声道:“方以恒,好久不见。”

其实也没有很久,在重生前她就见过他。

这个世界说起来很大,但也很小,她上大学后很少会跟他有见面的机会,大概隔几年会碰到一次,都是在他们共同的同学朋友的结婚宴上。后来,她跟徐朝宗结婚时,她还收到了他托人送来的红包,红包背面是潇洒凌厉的字迹——祝你幸福。

是什么时候又见面的呢?

在她离婚前一年,她妈因病住院,当时彩超结果不是很理想,医生建议穿刺,她吓坏了,也不敢在父母面前表现出来,只是给徐朝宗打电话,徐朝宗在外地出差,他在电话里安慰她,他买了第二天最早一班的飞机,马上就赶回来。

挂了电话后,她呆呆地坐在医院某一层楼的长椅上。

她什么都没想,大脑一片空白,突然有人站在她面前,挡住了头上的光。

抬起头来,竟然是穿着白大褂的方以恒。

彼时他们已经有近十年没见了。

他有些惊讶,低低问她,“怎么在医院,生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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