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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剑之愿 8(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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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从来没有从不腐败的政权, 哪怕政权由神组成也不行。

这个道理是当年轩辕犹在时教给朝霆的, 也是因着这段话, 所以在轩辕后世子孙的政权被其余人代替甚至毁灭时, 朝霆也愣是没有动手, 他不动手, 还压着其余轩辕旧部不许动手, 一是为避嫌,省得伏羲抓空子, 二也是尊重轩辕的心。

说句不夸张的,朝霆绝对是这世上最了解轩辕的人之一,与此同时他还把得准天帝的脉,硬是带着轩辕旧部渡过千年岁月没什么大的损折, 九曜也曾暗暗想过,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一颗王心, 所以互相看得懂。

但真要朝霆来说, 他不过是知道矛盾迟早要爆发, 而天帝和天后掰是迟早要掰的而已。

根据他的好姐姐花眉给出的情报, 伏羲陛下和女娲乃创世三皇之二, 交情是很深远的, 而女娲和神农算兄妹关系, 和伏羲有点小暧昧, 后来伏羲抱着一统天下, 建立“只有一个皇帝的稳固政权减少战争”的梦想, 让女娲为其大义倾倒, 这才成了夫妻。

然而吧,伏羲其实就是爱女娲人族圣母的威望和灵力,又爱她的温柔美丽,却不爱她作为娲皇的强大与坚持以及作为人族圣母对于自己造物的仁爱,可对于女娲来说,强大的实力、对心中理念的坚守与对造物的仁慈,比伏羲乃至她自己更重要。

你说这两掰不掰?

朝霆说,掰!肯定掰!不掰都对不起他吃瓜看戏这么多年。

于是在伏羲统领的神族政权越发腐朽,对人族控制欲越发深重,作为神灵要的供奉越发多,这儿要管那而也要管而且还因为本身的腐朽,把要管的事通通弄得一团糟的事情,人族自然会反抗。

人族一反抗,控制欲超强的伏羲就命令女娲毁灭人类,重新创造敬神的新人类,然而他却忘了,女娲的确是他的妻子,但她更是娲皇!

而人族,是女娲的造物!在她眼里如同自己的孩子一般!

在控制欲深重、为了集权连神农老哥的造物都赶到魔界的丈夫,以及自己创造的科联又可爱的人族之间,女娲娘娘果断和伏羲当场开掐,两口子斗的那叫一个天崩地裂,虽然女娲神力较伏羲弱一筹,却还是成功的反下天界,直接去凡间维护人类去了。

而且女娲娘娘还做了一件很绝的事情,那就是她直接在打斗时,以秘法夺了伏羲一缕本源,加上她自己的本源创出一少女,并命其与后人世代守护人族。

伏羲得知此事后也是呕得要死,他自己是个神族主义者,向来看不上除神族之外的族群,认为他们污秽、弱小,结果女娲拿自己和她的本源造个专门守护人族的后天神祇,这特么恶心谁啊!

而两位大佬打架,朝霆这样的小神仙自然没有出面的份,但他冷眼瞧到这段的时候,心里也是使劲笑了一通。

该!让伏羲折腾权势搞了那么多事,把他轩辕爸爸都折腾死了,瞧,这作着作着老婆爆发,立刻就戳着他要害,狠狠把丫膈应了一通。

女娲娘娘果真有两把刷子,哪怕没做掉伏羲自己上场,可也掰下他两颗牙来。年诺贝尔文学奖:白俄罗斯作家 斯维特兰娜·阿列克谢耶维奇主要代表作品有《切尔诺贝利的回忆:核灾难口述史》、《我是女兵,也是女人》,《我还是想你,妈妈》,《锌皮娃娃兵》,《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关于死亡还是爱情》,世界文坛最高水准的感人作品,讲述了这个时代的苦难和勇气。

这个防盗已经陪伴了我三篇文了,这也算蘑菇的一个特色嘛,大家要实在嫌弃,我把预存稿文放作话,但诺酱和道德酱那么可爱,舍不得呀~

2我是女兵,也是女人》,《我还是想你,妈妈》,《锌皮娃娃兵》,《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关于死亡还是爱情》,世界文坛最高水准的感人作品,讲述了这个时代的苦难和勇气。

获奖理由:她的复调作品是对我们时代的磨难与勇气的纪念。

2014年诺贝尔文学奖:法国作家 帕特里克-莫迪亚获奖作品《暗店街》、《八月的星期天》

获奖理由:唤醒了对最难以捕捉的人类命运的记忆和揭露了对人类生活的占领。

2013年诺贝尔获得者:爱丽丝门罗。她的短篇小说集有《我青年时期的朋友》、《爱的进程》、《逃离》

获奖理由:当代短篇小说大师。

2012年获得者:中国作家莫言,其代表作有《蛙》《生死疲劳》《丰乳肥臀》《檀香刑》等

获奖理由:“用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将民间故事、历史事件与当代背景融为一体”。

1、1901年作品《孤独与深思》获诺贝尔文学奖。苏利普吕多姆(1839~1907)法国诗人。

获奖理由:“是高尚的理想、完美的艺术和罕有的心灵与智慧的实证”

2、1902年作品《罗马风云》获诺贝尔文学奖。特奥多尔蒙森(1817~1903)德国历史学家。

获奖理由:“今世最伟大的纂史巨匠,此点于其巨著《罗马史》中表露无疑”

3、1903年作品《挑战的手套》获诺贝尔文学奖。比昂斯滕比昂松(1832~1910)挪威戏剧家、诗人、小说家。

获奖理由:“他以诗人鲜活的灵感和难得的赤子之心,把作品写得雍容、华丽而又缤纷”

4、1904年作品《金岛》获诺贝尔文学奖。弗雷德里克米斯塔尔(1830~1914)法国诗人。

获奖理由:“他的诗作蕴涵之清新创造性与真正的感召力,它忠实地反映了他民族的质朴精神”

5、1904年作品《伟大的牵线人》获诺贝尔文学奖。何塞埃切加赖(1832~1916)西班牙戏剧家、诗人。

获奖理由:“由于它那独特和原始风格的丰富又杰出,作品恢复了西班牙喜剧的伟大传统”

6、1905年作品《第三个女人》获诺贝尔文学奖。亨利克显克维支(1846~1916)波兰小说家。

获奖理由:“由于他在历史小说写作上的卓越成就”

7、1906年作品《青春诗》获诺贝尔文学奖。乔祖埃卡尔杜齐(1835~1907)意大利诗人、文艺批评家。

获奖理由:“不仅是由于他精深的学识和批判性的研究,更重要是为了颂扬他诗歌杰作中所具有的特色、创作气势,清新的风格和抒情的魅力”

8、1907年作品《老虎!老虎!》获诺贝尔文学奖。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

获奖理由:“这位世界名作家的作品以观察入微、想象独特、气概雄浑、叙述卓越见长”

9、1908年作品《精神生活漫笔》获诺贝尔文学奖。鲁道尔夫欧肯(1946~1926)德国哲学家。

获奖理由:“他对真理的热切追求、他对思想的贯通能力、他广阔的观察,以及他在无数作品中,辩解并阐释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哲学时,所流露的热诚与力量”

10、1909年作品《骑鹅旅行记》获诺贝尔文学奖。西尔玛拉格洛夫(女)(1858~1940)瑞典作家。

获奖理由:“由于她作品中特有的高贵的理想主义、丰富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

11、1910年作品《特雷庇姑娘》获诺贝尔文学奖。保尔约翰路德维希冯海塞(1830~1914)德国作家。

获奖理由:“表扬这位抒情诗人、戏剧家、小说家以及举世闻名的短篇小说家,在他漫长而多产的创作生涯中,所达到的充满理想主义精神之艺术至境”

12、1911年作品《花的智慧》获诺贝尔文学奖。莫里斯梅特林克(1862~1949)比利时剧作家、诗人、散文家。

获奖理由:“由于他在文学上多方面的表现,尤其是戏剧作品,不但想象丰富,充满诗意的奇想,有时虽以神话的面貌出现,还是处处充满了深刻的启示。这种启示奇妙地打动了读者的心弦,并且激发了他们的想象”

13、1912年作品《群鼠》获诺贝尔文学奖。盖哈特霍普特曼(1862~1946)德国剧作家、诗人。

获奖理由:“欲以表扬他在戏剧艺术领域中丰硕、多样的出色成就”

14、1913年作品《吉檀枷利—饥饿石头》获诺贝尔文学奖。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1861~1941)印度诗人、社会活动家主。

获奖理由:“由于他那至为敏锐、清新与优美的诗;这诗出之于高超的技巧,并由于他自己用英文表达出来,使他那充满诗意的思想业已成为西方文学的一部分”

15、1915年作品《约翰—克利斯朵夫》获诺贝尔文学奖。罗曼罗兰(1866~1944)法国作家、音乐评论家。

获奖理由:“文学作品中的高尚理想和他在描绘各种不同类型人物时所具有的同情和对真理的热爱”

16、1916年作品《朝圣年代》获诺贝尔文学奖。魏尔纳海顿斯坦姆(1859~1940)瑞典诗人、小说家。

获奖理由:“褒奖他在瑞典文学新纪元中所占之重要代表地位”

17、1917年作品《磨坊血案》获诺贝尔文学奖。卡尔耶勒鲁普,丹麦作家。

获奖理由:“因为他多样而丰富的诗作——它们蕴含了高超的理想”

18、1917年作品《天国》获诺贝尔文学奖。亨利克彭托皮丹,丹麦小说家。

获奖理由:“由于他对当前丹麦生活的忠实描绘”

*1918年未颁奖。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加上瑞典王室对诺奖基金的不合理利用,导致资金缺乏!故没发!

19、1919年作品《奥林比亚的春天》获诺贝尔文学奖。卡尔施皮特勒(1845~1924)瑞士诗人、小说家。1

获奖理由:“特别推崇他在史诗《奥林帕斯之春》的优异表现”

20、1920年作品《大地硕果—畜牧曲》获诺贝尔文学奖。克努特汉姆生(1859~1952)挪威小说家、戏剧家、诗人。

获奖理由:“为了他划时代的巨著《土地的成长》”

21、1921年作品《苔依丝》获诺贝尔文学奖。阿纳托尔法郎士(1844~1924)法国作家、文学评论家、社会活动家。

获奖理由:“他辉煌的文学成就,乃在于他高尚的文体、怜悯的人道同情、迷人的魅力,以及一个真正法国性情所形成的特质”

22、1922年作品《不吉利的姑娘》获诺贝尔文学奖。哈辛特贝纳文特伊马丁内斯(1866~1954)西班牙作家。

获奖理由:“由于他以适当方式,延续了戏剧之灿烂传统”

23、1923年作品《丽达与天鹅》获诺贝尔文学奖。威廉勃特勒叶芝(1865~1939)爱尔兰诗人、剧作家。

获奖理由:“由于他那永远充满着灵感的诗,它们透过高度的艺术形式展现了整个民族的精神”

24、1924年作品《福地》获诺贝尔文学奖。弗拉迪斯拉夫莱蒙特(1868~1925)波兰作家。

获奖理由:“我们颁奖给他,是因为他的民族史诗《农夫们》写得很出色”

25、1925年作品《圣女贞德》获诺贝尔文学奖。乔治萧伯纳(1856~1950)爱尔兰戏剧家。

获奖理由:“由于他那些充满理想主义及人情味的作品——它们那种激动性讽刺,常涵蕴着一种高度的诗意美”

26、1926年作品《邪恶之路》获诺贝尔文学奖。格拉齐亚黛莱达(女)(1871~1936)意大利作家。

获奖理由:“为了表扬她由理想主义所激发的作品,以浑柔的透彻描绘了她所生长的岛屿上的生活;在洞察人类一般问题上,表现的深度与怜悯”

27、1927年作品《创造进化论》获诺贝尔文学奖。亨利柏格森(1859~1941)法国哲学家。

获奖理由:“因为他那丰富的且充满生命力的思想,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光辉灿烂的技巧”

28、1928 年作品《新娘—主人—十字架》获诺贝尔文学奖。西格里德温塞特(女)(1882~1949)挪威作家。

获奖理由:“主要是由于她对中世纪北国生活之有力描绘”

29、1929年作品《魔山》获诺贝尔文学奖。保尔托马斯曼(1875~1955)德国作家。

获奖理由:“由于他那在当代文学中具有日益巩固的经典地位的伟大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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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主要论述“道”与“德”:“道”不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个体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为人处世之方法。

老子的本意,是要教给人修道的方法,德是基础,道是德的升华。没有德的基础,为人处世、治家、治国,很可能都失败,就没有能力去“修道”。所以修“德”是为修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可能也是人所共需的;修道者更需要拥有宁静的心境、超脱的人生,这也缺“德”不可。《道德经》德经部分,在经文中占了很大部分,这是修道的基础。

“道”是浑全之朴,“众妙之门”。“道”生成了万物,又内涵于万物之中,“道”在物中,物在“道”中,万事万物殊途而同归,都通向了“道”。

“道”不只是有形的“物质”、思虑的“精神”、理性的“规律”,而是造成这一切的无形无象、至虚至灵的宇宙本根。“物质”、“精神”、“规律”皆是“道”的派生物。 “道”是先天一炁,混元无极,“道”是其大无外、其小无内、至简至易、至精至微、至玄至妙的自然之始祖、万殊之大宗,是造成宇宙万物的源头根本。[4-5]

主题思想

《道德经》主题思想: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道德经》中老子思想的精华。“道”作为《道德经》中最抽象的概念范畴,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动力源。“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道”与“法”在规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但不同于西方自然法。“法”应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转化之中发挥其作用。

哲学上,“道”是天地万物之始之母,阴阳对立与统一是万物的本质体现,物极必反是万物演化的规律。伦理上,老子之道主张纯朴、无私、清静、谦让、贵柔、守弱、淡泊等因循自然的德性。政治上,老子主张对内无为而治,不生事扰民,对外和平共处,反对战争与暴力。这三个层面构成了《道德经》的主题,同时也使得《道德经》一书在结构上经由“物理至哲学至伦理至政治”的逻辑层层递进,由自然之道进入到伦理之德,最终归宿于对理想政治的设想与治理之道。也就是从自然秩序中找出通向理想社会秩序的光明正道。[6]

“道法自然”的法哲学思想内涵

一、“道”与“德”之内涵界定

1、“道”:老子在《道德经》开篇阐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是老子对于“道”这个概念的总括性的描述:道,非当时社会一般的道,即人伦、常理之道,也非当时时人所能命名之道。“道”在老子那里已经超越了世俗社会生活,更加接近于自然法则之道,因为天地万物的始基与母源在于“道”,由道开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由此,老子用“玄之又玄”来描述道的特殊性与深奥性,而其实这个“道”虽然“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捪之而弗得”,但老子所言之道并不远人,这里只是老子用“玄”来强调他所言之道与当时社会所言之道的差异性,并且阐述他所言之道的超然性与根基性。

所以老子在后面的论述中又坦言,“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而人莫之能知也,而莫之能行也。”老子感慨道:“知我者希,则我贵矣。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

老子所言之“道”即“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萧呵,潦呵,独立而不垓,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句话意思是,在天地生成之前,宇宙中就有混沌的物体存在,它幽静无声,广阔无边,无依无靠又长存不改,它就是化育万物的慈母。“我”——老子不知道它的名字,就勉强称它为“道”,命名为“大”。

由此得知,老子所言之道首先具有物质性,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原始动力源,并且它的存在独立而不可丈量,具有无限性。对于“道”这种力量,老子自己是无法给予它确切的描述的,所以他认为,道只是权宜之称。

道的特性:老子说,“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道体似虚而实,所以体内蕴含用之不竭的物质和能量,但不会因自满而溢出。老子认为,道体柔而不刚,内部单纯,外部朴素无华,且清澈透明,长存于天地之间。所以道无处不在,不管是个人,还是人类社会,包括天地万物都应该效法道而运行,而道法自然,返璞归真。这里的“自然”字面解为自己如此,但是道与自然规律是同一的,也即“国中四大”皆应效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特性,从而保持自身“天长地久”。

老子所处当时西周社会,诸侯各国穷兵黩武,战乱频仍,社会之礼仪伦理已无法恢复,所以老子看透人类社会之所以会纷争不已,都是由于圣人、礼仪、法令、欲望、智慧等有为措施所引起的,正是因为社会看中名利、实力、好胜等荣誉,所以天下才会出现资源有限性的占有之争。老子因此提出回归自然,顺应无为而治、清净绝智的自然世界的规律,从而才能守弱胜强,达到小国寡民的平静生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6]

2、“德”:“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因此由道进入德是由自然秩序同向社会秩序的一道屏障,即转而论述人的行为规范。德与法都是规范社会与人的行为的约束力量,但在老子那里两者有不同的地位。老子认为,上德的本质与道之德的本质同于一,因此上德源自于“道” 。老子所言之德也不同于常人所言之德。第三十八章载:“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失德,失德儿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

老子认为,上德主张无所事事,一切顺应自然,带有明显的“无为”特征,可理解为因循自然的行为规范。这种因循自然的德重生命,轻名利,持守清静,戒除贪欲,息心止行,悟道四达,自然无为,同时以百姓之心为心,将自身与自然融为一体,最后归于道。下德由上仁、上义及上礼组成,需要人实际去实行与推广,带有明显的“有为”特征,注重人为的行为规范。从这里可以看出,在老子眼里,孔子推行的仁义理智信只是人为教化的结果,没有达致真正无为超脱的上德境界,所以贬之为下德。上德的无为境界与法本身需要国家制定、国家干预以及公之于世的特性相违背,所以法律不过是下德的范畴而已。但是下德之中,法律与仁、义、礼又有所不同,老子并没有把法纳入到下德的探讨范围之内,似乎可以得出,老子认为,仁义礼是高于法律的,而法律不过是一种治国之器物。

老子之德与孔子之德有区别,同时也不同于“礼”,但是世俗之法与礼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程度来讲,春秋战国时期,礼法之间是合为一体的。孔子之德在老子看来是属于“下德”范畴,是属于人为规范的领域,而老子认为,上德表现为无为,即不去考虑德与不德的问题,反而是最大的德。[6]

二、“道法自然”的本体论意义

1、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河上公注:“人当法地安静柔和也,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劳而不怨也,有功而不制也。天湛泊不动,施而不求报,生长万物,无所收取。道清静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成也。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王弼注:“法,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无故资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之者,主也。”可见,“法”此处并非法令制度,而作动词“效法”之意。《道德经》第25节中,老子第一次提到“法”字,据帛书记载,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通俗理解为,道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原始之母,因此人要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道法自然”并不是把道与自然对立起来,道是终极的、绝对的,没有“外”,所以“道”就是“自然”。“自然”这一概念在老子的学说中一般有三方面构成,即一是不干预,自由发展,二是不勉强,三是出于天然,不假人工造作者。

由此可以看见,老子所言之道,即因循自然之规律达致“无为而无不为”之境。此处,“法”一词在句中作为动词,即效法、因循、遵守之意,而无法则、法律之意。

当然,法“道”也有超越世俗法律之上的自然法则之意,即遵循社会常理、常识、常情,而这些既是“道”的引申义,从而也可作为世俗法律之根基与合理性之评判。

老子认为,“国中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君王大”。天、地、王三者都要依循道来成就,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在于道是根基、母体之所在。而王作为国家的统治者要治理国家,也应遵循老子所言之道,而此道运用到政治治理之中,也即法律、伦理、政策、规则等都应顺应道的发展规律。[6]

2、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由于古书一般没有标点与分段,所以后人在加注的时候,囿于不同的学识,从而对此句话产生不同的意义理解。这种划分是由唐代李约在《道德真经新注》断句而成,他将“人”改为“王”而衔接上句国中四大之君王大。

李约注:“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是谓“域中四大”。王者“法地”“法天”“法道”之三自然而理天下也。天下得之而安,故谓之“德”。凡言人属者耳,其义云“法地地”如地之无私载。“法天天”,如天之无私覆。“法道道”,如道之无私生成而已。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例也。后之字者谬妄相传,皆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则域中有五大非四大矣。岂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乎?天地无心,而亦可转相法乎?又况“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道为天地之父,自然之子,支离决裂,义理疏远矣。高明也在《帛书老子校注》中认为,李说虽辨,而历代学者多弃之不用或谓“乃小儿牙牙学语”单词重叠,非老子之。虽说不词,但确为古之一说,况且如今尚有信从者。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所言非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而谓人,地,天皆法于道也。若此句法如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虽谓“三生万物”不言而喻,生万物者当为“道”绝不会理解为生万物者“三”耳。

古棣在《老子校诂》中解释此四句说:“法地地”,是说以地之所以为地者,为法,地之所以为地,即地无私载;“法天天”,是说以天之所以为天者,为法,天之所以为天,即天无私覆;“法道道”,是说以道之所以为道者,为法。

道之所以为道者的特质,即“道法自然” 。“自然”便是自己如此,即自因、自成、自本、自根,“道法自然”,即道以自己如此,自成、自因为法,而不横加干预,亦即“无为”。这里“法”字有法则之意,君王要以大地的无私载、谦卑无争为法,以天之无私藏为法,以道之自然为法,从而道与自然归一。

此处之法乃道之法,对道的遵循可以使得天、地、人三界秩序井然,得以理治。高定彝认为,此句表达了古人的系统论的观点,宇宙万物是一个整体,人、天、地、自然等构成了一个有层次、结构、整体的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当然由王到地、天,最后到道、自然,叶海烟先生认为,这一层层递进之中也有超越之意在其中,也即“法”可以扩充为“归向”、“超越”的意蕴,而不止于“依循”、“效仿” 。[6]

三、“道法自然”的法哲学意义

1、“道”与“法”的关系

一是老子之道是一种特殊之物,看不见,听不见,摸不着,人们无法确定其名,以“道”相称。这种特殊之物有具体与抽象之分,道不仅指“道路”、“路程”、“途经”等,还指代“方法”、“技艺”、“事理”、“规则”、“常理”、“思想体系”等。而特殊之物主要是从具体之道层面而言。如第二十五节,“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二是精神性范畴之道,主要指老子将道对自然界的作用抽象化,演化为“无为而治”的治国之道。

三是规则或常理层面之道。如第九节,“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

四是方法层面之道。如第五十九节,“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也。”

上述四层关于“道”义的阐述中,第三层规则或常理层面之道与法律之法是相通的。法是对常理常识常情的一种规范化,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这种刚性规则得以实施。而作为规则或常理之道更多的是一种自然法层面的东西,或者道之规则为自然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否则将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常理之道是社会生活之道,主要体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之中,是一种普遍认同的社会规律或习俗习惯,受到伦常关系的制约。

从这两个层面来说,道之规则与常理是法形成的环境与基础,法不过是以正式的形式规范化了的自然规律与常理,因此法与道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法来源于道,且反过来要顺应道的运动。[6]

2、“道法自然”思想异于西方自然法

《老子》中体现的就是中国自然法思想,可以看做是中国道家法律学说的肇始。在中国古代,老子是第一个提出“道法自然”的自然法思想观点的。老子的“道法自然”与西方自然法思想在本质上不一样。西方自然法思想发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由主义和理性主义传统,正义、善、民主等理念是其基础,并且作为评价实在法或人定法的应然性依据。而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立足于万物的本原,即“道”,试图通过认知“道”来达到对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终极把握,从而依“道”而生。这种“道”不是自由、理性、民主或正义等理念和评价标准,而是一种“不可名”之特殊物,一种“天长地久”的规律性东西,兼具物质和精神层面,存于天地之间自我循环。

总而言之,老子认为,统治者治理国家贵在“无为”“无事”等圣人之治,而圣人之治的手段并不是通过制定刑法等国家制度来对老百姓加以规制,圣人以合乎自然、不行强制来推行其统治。而法律制度是治国者统治人民的工具,是统治者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与维持社会秩序建构的国家机器,老子认为这些法律制度以及国家机器的存在都是统治者的有为措施,而这些有为措施又体现了统治者雄心、私欲、智慧等产生争战、贫富、盗贼等祸害的缘由的因素,往往滋扰人民按自然之道来生活,所以老子极力反对这些措施与法令制度。因此,从老子“道法自然”思想中可以得出结论,法需要顺应“道”与“德”的运动,效法自然之律,在辩证的反向转化之中发挥其治理作用。[6]

文学特色

音韵之美

《道德经》句式整齐,大致押韵,

《道德经》

《道德经》

为诗歌体之经文。读之朗朗上口,易诵易记。体现了中国文字的音韵之美。如“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二章)、“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三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四章)、“其政闷闷,其民淳淳”(五十八章)。这些词句,不仅押韵,而且平仄相扣,有音韵美,也有旋律美。朗诵经文,是一种美的享受,在音韵之美中体味深刻的哲理。

讲究修辞

《道德经》的语言非常讲究艺术性,运用了多种修辞方式,使词句准确、鲜明、生动,富有说理性和感染力。

1、对偶

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三十九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六十三章)。对偶句子看起来整齐醒目,听起来铿锵悦耳,便于记忆、便于传诵。

2、排比

排比可以增强语言的气势、鼓动力。《道德经》中排比句较多。如:“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心妨”(十二章)、“曲

性和感染力。

1、对偶

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三十九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六十三章)。对偶句子看起来整齐醒目,听起来铿锵悦耳,便于记忆、便于传诵性和感染力。

1、对偶

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三十九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六十三章)。对偶句子看起来整齐醒目,听起来铿锵悦耳,便于记忆、便于传诵。

2、排比

排比可以增强语言的气势、鼓动力。《道德经》中排比句较多。如:“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心妨”(十二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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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心妨”(十二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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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世纪)约五佰馀年间的诗歌叁佰零伍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共十五《国风》,诗一佰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世纪)约五佰馀年间的诗歌叁佰零伍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共十五《国风》,诗一佰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颂》包括《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鲁颂》四篇。

作品名称诗经—风作品别名诗三百创作年代西周作品出处诗经

目录

1 介绍

2 主要内容

介绍编辑

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叁佰,歌诗叁佰,舞诗叁佰。”意谓《诗》叁佰馀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叁佰零伍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就是依据音乐的不同。《风》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其地域,除《周南》、《召南》产生于江、汉、汝水一带外,均产生于从陕西到山东的黄河流域。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大雅》、《小雅》之分,众说不同,大约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都有些区别。《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瞭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歌,一般认为是保存在周王室的乐官——太师那里的。他们显然对那些面貌互异的作品进行过加工整理,有所淘汰,有所修改。所以现存的《诗经》,语言形式基本上都是四言体,韵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瞭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大体一致,而且有些套句出现在异时异地的作品中(如“彼其之子”、“王事靡监”等)。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各时代、各地区的歌谣,倘非经过加工整理,不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可以认为,由官方制作乐歌,并搜集和整理民间乐歌,是周王朝的文化事业之一,在《诗经》时代是不断进行著的。

《史记·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叁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叁佰馀篇的定本。这一记载遭到普遍的怀疑。一则先秦文献所引用的诗句,大体都在现存《诗经》的范围内,这以外的所谓“逸诗”,数量极少,如果孔子以前还有叁千多首诗,照理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则在《论语》中,孔子已经反复提到“《诗》叁佰”(《为政》、《子路》等篇),证明孔子所见到的《诗》,已经是叁佰馀篇的本子,同见到的样子差不多。要之,《诗经》的编定,当在孔子出生以前,约公元前六世纪左右。只是孔子确实也对《诗经》下过很大功夫。《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前面引《史记》的文字,也说了同样的意思。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改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见《论语》和《墨子·非儒》)。这些,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所见到的《诗》,已经是叁佰馀篇的本子,同见到的样子差不多。要之,《诗经》的编定,当在孔子出生以前,约公元前六世纪左右。只是孔子确实也对《诗经》下过很大功夫。《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前面引《史记》的文字,也说了同样的意思。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改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见《论语》和《墨子·非儒》)。这些,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叁佰,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叁佰,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论语》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君主和长辈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见(理应也是当时社会上层一般人的意见),“《诗》叁佰,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思就是,《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或至少在总体上)是符合于当时社会公认道德原则的。否则不可能用以“教化”。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就孔子所论来推测当时人对《诗经》的看法,他们所定的“无邪”的范围还是相当宽广的。许多斥责统治黑暗、表现男女爱情的诗歌,只要不超出一定限度,仍可认为是“无邪”即正当的感情流露。第二,尽管如此,《诗经》毕竟不是一部单纯的诗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项文化积累,又是贵族日常诵习的物件。所以,虽然其中收录了不少民间歌谣,但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

秦代曾经焚毁包括《诗经》在内的所有儒家典籍。但由于《诗经》是易于记诵的、士人普遍熟悉的书,所以到汉代又得到流传。汉初传授《诗经》学的共有四家,也就是四个学派:齐之辕固生,鲁之申培,燕之韩婴,赵之毛亨、毛苌,简称齐诗、鲁诗、韩诗、毛诗(前二者取国名,后二者取姓氏)。齐、鲁、韩三家属今文经学,是官方承认的学派,毛诗属古文经学,是民间学派。但到了东汉以后,毛诗反而日渐兴盛,并为官方所承认;前三家则逐渐衰落,到南宋,就完全失传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就是毛诗一派的传本。

主要内容编辑

《诗经·国风·秦风》

车邻

有车邻邻,有马白颠。未见君子,寺人之令。

坂有漆,隰有栗。既见君子,并坐鼓瑟。今者不乐,逝者其耋。

坂有桑,隰有杨。既见君子,并坐鼓簧。今者不乐,逝者其亡。

驷驖

驷驖孔阜,六辔在手。公之媚子,从公于狩。

奉时辰牡,辰牡孔硕。公曰左之,舍拔则获。

游于北园,四马既闲。輶车鸾镳,载猃歇骄。

小戎

小戎俴收,五楘梁輈。游环胁驱,阴靷鋈续。

文茵畅毂,驾我骐。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在其板屋,乱我心曲。四牡孔阜,六辔在手。

骐骝是中,騧骊是骖。龙盾之合,鋈以軜。

言念君子,温其在邑。方何为期?胡然我念之!

俴驷孔群,厹矛鋈醇。蒙伐有苑,虎镂膺。

交二弓,竹闭绲縢。言念君子,载寝载兴。厌厌良人,秩秩德音。

蒹霞

蒹霞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霞萋萋,白露未晞。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蒹霞采采,白露未已。

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终南蒹霞苍苍,白露为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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